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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干预自伤青少年的注意要点

                                         学校干预自伤青少年的注意要点                                                  王翠凤 (福建省福清第三中学  福州350315)

    摘要:自伤青少年的数量有逐年递增的趋势,自伤给青少年留下的不仅仅是生理上伤疤,更是心理层面的伤害,甚至是致残、死亡。学校是青少年活动的重要场所,如果能够对自伤青少年采取干预措施的话是可以有效帮助到青少年的。学校在干预自伤青少年的过程中如果能够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行动;关注到同伴、网络对自伤青少年影响的两面性并合理利用它们的正向影响;整合校内外资源形成合力建立自伤危机干预通道将有效帮扶到自伤青少年。而发动心理教师、其他科任教师、家长、同伴等开展全员预防自伤工作将能够起到有效预防的功效。
关键词:青少年 自伤干预 自伤预防 注意要点

 

       进入青春期,“情绪波动性大”成了十几岁的孩子身上的一个情绪特征。但如果在这个这个情绪多变的年龄,有孩子用手腕、大腿、腹部的一道道划痕,用秀发间一块块伤疤,用手臂上一个个烟头来印记自己的青春的时候,身为教师的我们在震撼的同时不免有心疼与怒其不争的恼意。但在震撼、心疼、烦恼之后,作为青春期孩子教育者之一的我们需要做些什么来有效地干预孩子们的自伤行为了。
       自伤,全称为“非自杀性自伤”,它指的是个体在没有明确自杀意图的情况下,故意、重复地改变或伤害自己的身体组织,是一种不具致死性或致死性较低的,以自身为伤害目标的破坏性行为[1]。正处青春期的青少年是自伤的主要人群,不同的研究报告显示在校青少年自伤的检出率也不同,但几乎都在20%以上,甚至有研究报告显示武汉的中青少年自伤检出率是57.4%[2]。
       居高不下且有逐年递增趋势的自伤给青少年带来身体上的疤痕,有些轻度自伤的疤痕可以随着伤口的痊愈而消失,但中重度自伤给青少年留下的疤痕是永久性的。这还只是自伤带给青少年身体上的伤害,自伤对青少年更大的伤害是心理层面的:害怕自伤被发现而主动选择离群索居,现有人际网络受到破坏;因为自伤感到自己是怪胎,自我认知偏差,难于接纳自己,情绪更加低落;自伤被同学、老师、家长发现被贴上“变态”、“奇葩”的标签,遭受他人的回避与冷遇;……更为严重的是自伤不一定会导致死亡,但自伤致残、致死也偶有发生。
       学校作为青少年活动的重要场所,占据青少年生活的很大一部分时间,因此学校也成了青少年自伤主要发生地、发现地。按照规定,一旦发现青少年自伤,学校就要启动相应的危机干预预案以及时干预青少年自伤行为。但我们发现每所学校因为心理教师师资配备、教师危机干预受训水平、领导重视程度等原因的影响呈现出不同的干预状态。
       有效干预,是减少青少年自伤必不可少的手段。即使在师资配备、危机干预经验有限、领导不够重视的情况下,学校只要在发现自伤青少年时注意做到以下几点,还是能够有效帮助到青少年。
一、发现青少年自伤行为并及时启动干预行动。
       米歇尔.米切尔把自伤分为“自愿性自伤”和“习惯性自伤”[3]。当青少年因为感受到压力或情绪痛苦有意识的、故意的伤害自己的时候,他们是带着“降低痛苦感受”的目的进行“自愿性自伤”的。这种自伤刚开始会引起青少年的恐慌、自责和身体上的疼痛,因为产生了这些负性情绪和疼痛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醒青少年要阻止自伤行为的出现。但是自伤时随着伤口的出现,内源性阿片肽随之产生镇痛的效果,同时也让人处于愉快放松的状态,阿片肽无形中又会诱导青少年做出更多的自伤行为以获取愉快放松的状态。这意味着青少年可以为了获取愉快放松的状态而自发的、习惯性的自伤,“习惯性自伤”出现了,自伤成了一种上瘾行为。因此,发现青少年自伤时及时的启动对他们的干预行动,有利于我们在青少年还没形成“习惯性自伤”前利用青少年自伤产生的负性情绪和疼痛带来的“我要阻止自己自伤”的动机引导青少年走出自伤。
       在“自愿性自伤”阶段,自伤的青少年对自伤有比较矛盾的心理:一方面对自伤的行为感到恐慌、自责,另一方面又享受着自伤带来的愉快放松的状态。因此,该阶段的青少年在该不该让人知道自己在自伤问题上也是矛盾冲突的:一方面想要有人伸出援手帮自己远离自伤,另一方面又担心因为自伤被谴责、被嘲笑。作为青少年学校生活的主要陪伴者的教师还是可以从一些异常行为中解读出青少年的自伤信号的,如:身上经常出现无法解释的伤痕;从不露胳膊、大腿,天气再热还是穿着长袖;在手腕固定位置戴着装饰品(包括腕带);被人不小心触碰身体十分敏感;随身携带锋利刀具;跟同学、老师聊过自杀或自伤。教师一旦发现青少年有以上行为表现就需要多加注意,可以通过跟该青少年聊天、向跟该青少年走得比较近的同学、朋友、家长了解情况来进一步获取信息。
二、注意同伴对自伤青少年的影响
       同伴对自伤青少年既有正面、积极的影响,又有负面、消极的影响。处于青春期的青少年身心迅速发展,情绪情感上逐渐与父母分离,却把更多的情绪情感与信任投放于同伴身上,想要从同伴身上寻求更多的陪伴、支持与认同,有心事更愿意与同伴分享,遇到问题更愿意向同伴求助。面对自伤及自伤带来的感受,青少年更有可能跟同伴倾诉。因此,同伴往往是青少年自伤的“第一发现人”,同伴成了及时发现青少年自伤的关键人物,这是同伴对发现自伤青少年的正向影响。我们同时要看到的是同伴对自伤青少年的负面影响:一是同伴是发现青少年自伤的关键人物,但发现不等于“会报告”。青少年虽然获知朋友有自伤行为,但出于对自伤朋友的“忠诚”并害怕成为“告密者”后友谊的破裂、人际形象的损坏往往会选择不把朋友的自伤报告给老师、家长,从而延迟了自伤青少年的被发现;二是同伴亦是诱发青少年自伤的一个关键因素。前面我们已经说到:青少年把更多的情绪情感投放于同伴身上。青少年是很容易认同、模仿同伴的,因此,如果同伴群体中有人自伤并告诉青少年自伤是缓解情绪的有效办法的时候,青少年在遇到压力或情绪痛苦时就有可能会尝试通过自伤来处理情绪。米歇尔.米切尔在一项研究中就指出:了解他人如何自伤的年轻人(比不了解的年轻人)自伤的可能性要高30%[4]。
       我们在意识到同伴对自伤青少年既有正面影响,又有负面影响后,需要做的事情就是发挥同伴的正面影响而减少同伴的负面影响。首先,我们要通过心理活动课、主题班会课、宣传等方式让青少年认识到“生命安全是第一要事”,为了维护同伴的身心健康,绝不为同伴发出的危及生命的信号保密,向成年人报告同伴的危险信号是对同伴生命的守护;其次,在发现自伤青少年后可以向其了解他自伤的形成过程中是否有其他同伴的影响或参与,做好其他受影响同伴的干预工作。
三、注意网络对自伤青少年的影响
       有研究发现:超半数想要自伤或者刚开始自伤的自伤者上网搜索过自伤、自杀等相关资料。自伤者起先只是想通过网络弄清自己的想法和自伤行为,这其实是自伤者的解困行为。通过网络他们在寻求着困扰自己的问题的答案、缓解因为情绪困扰而产生的压力,甚至能够从中获取应对情绪困扰的策略,获得来自网络另外一端陌生人的支持。但同时因为网络隐蔽性的特点,鱼龙混杂其中,青少年在搜索到有助益信息的同时可能有些不良信息也会跟着跳出来,吸引着他们的目光。我们在调查研究中发现其中一个初中男生就是因为上网搜索自伤相关信息而加入了一个自伤群。晒自伤部位的照片、晒自伤技巧、晒隐瞒手法是群里的日常活动,在这里自伤成了正常化的生活。网络成了青少年自伤的补充因素。
       青少年一代已经是网络的原住民,我们不再讨论该不该让青少年接触网络,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如何引导青少年规避在使用网络过程可能会遇到的危害。有限度的自由使用网络是我们可以联合家长跟青少年做好协商,另外我们也需要联合家长多创造机会让青少年多参与现实世界的活动,丰富他们的生活,而不是只靠网络消遣娱乐。
四、整合校内外资源建立自伤危机干预通道,形成协同干预自伤青少年合力
       美国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DSM)在第五版的时候才把“非自杀性自伤”单独列入精神病条目,这是因为自伤经常作为其他精神疾病(如抑郁症、神经分裂症、双向情感障碍等)的伴随症状出现。这提醒我们不能简单把自伤当做是问题本身,自伤青少年背后可能存在着更大的心理问题。有文件规定学校应该按照师生比1:1000来配备心理专职教师[5],虽然目前每所学校基本都配备了心理教师,但师生比远达不到这样的比例。而且学校心理专职教师大部分是教育心理学专业毕业,更擅长开展预防性、发展性的心理教育工作,并不具备心理疾病的诊断权和治疗权。因此,如果自伤青少年出现严重心理问题甚至是精神疾病的话,已经超出心理专职教师的能力范围。除此之外,学校还面临着除了心理专职教师稍微有点心理危机干预知识与经验外,其他学科教师并不具备心理危机干预的能力,所以一旦发现中高危自伤青少年,学校就会出现专业人手不够的尴尬境地,教师们更多地是凭本能反应来应对青少年的自伤危机,存在专业性不强、干预效果不佳的情况。
       鉴于以上情况,学校应该转换思维:不把学校教育当做青少年自伤干预的唯一环节,把学校当做是自伤危机干预的组织方、联络方,考虑把包括家长、教育主管部门、医院、校外心理机构、心理门诊等校外资源纳入到自伤危机干预流程。平日里,学校一方面可以利用校外心理机构对全体教师进行青少年自伤预防、识别、危机干预等基本知识与能力的普及培训,总体提升学校应对青少年自伤的能力;另一方面争取由教育主管部门牵头,与医院、校外心理机构、心理门诊沟通打通“发现自伤严重青少年——联系家长沟通情况——家长陪同前往医院处理伤口——家长陪同前往心理机构/心理门诊就医”转介绿色通道,用更快的速度、更专业的水平开展自伤青少年的危机干预工作。一旦做好以上两项工作,学校在发现自伤青少年后可以由心理专职教师或受过专项培训的教师识别自伤青少年危机水平,再视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危机干预流程。需要注意的是一旦启动危机干预流程,学校的角色不是止步于组织、联络完成自伤青少年转介工作,还需要对自伤青少年自伤程度、医院诊断、医嘱、是否需要学校心理咨询配合医院治疗,家长是否需要心理支持等情况进行跟踪了解,以护航自伤青少年整个恢复的过程。
五、开展全员预防自伤工作
       自伤被划归为情绪管理障碍,青少年群体有着情绪波动性大的共同特点,虽然并不是每个情绪波动性大的青少年最终都会发展成自伤的孩子,但只要多一个自伤的青少年,学校就多一份负担,家庭就多一份沉重,社会就多一份危机,重视对青少年群体开展情绪疏导工作,预防更多的青少年自伤成了学校必须重视的工作。面向庞大的青少年群体开展预防自伤工作,需要举全校之力。
       (一)开展好各项日常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预防青少年自伤工作要做好,离不开学校日常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开展:开放心理咨询室及时疏导处于心理困扰的青少年,可以避免青少年走向更严重的心理困境;做好学期初全体青少年心理普查工作,不仅可以帮助学校及时发现潜在问题青少年,启动心理危机干预预案,消灭问题于萌芽状态,还可以帮助学校发现青少年的共性特点、共同心理需求,学校可以通过开展相对应的主题活动课、团体辅导、讲座争取用最有效的方法最大范围辐射有心理成长需求的青少年来降低青少年问题发生率;借助心理知识宣传向青少年普及心理保健知识的,引导青少年认知到心理困扰是每个人在成长过程中都会产生的,遇困求助是稀松平常且有效解决问题的方式,从而营造轻松的校园心理环境。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常态化看似繁琐,但每一个活动都能在青少年心理留下印记,让青少年意识到维护自身心理健康的重要性的同时也用平常心看待心理问题,在遇到心理困境的时候才会毫无顾虑地求助。
       (二)发展全体教师成为青少年心理健康的守护者
       学校是青少年的主要学习、生活场所,在学校各学科教师是经常与青少年接触的人,更因为学科专业度高而容易被青少年所认同与钦佩。对青少年的影响度上,学科教师既在空间、时间上占据了有利的地位,又在心理上占据了有利的地位。虽然不需要每个学科教师都成为青少年问题的心理专家,但学校面向全体教师定期开展主题团体体验活动、心理学基本理论及技能、危机识别及干预等培训,并鼓励教师利用班会课、团队活动等机会向全体青少年开展生命教育、情绪调节、挫折应对等活动提升全体教师自身心理素质的同时提高他们的心理学理论水平、实践能力,更好地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三)促进家长心理教育力的提升
       在青少年心中,家是比学校更加重要的活动场所,他们对家庭投入比学校更多的情绪情感,而正如一个青少年说到的“我把关心我的父母挡在门外,但我还是想让他们看到或是刨根究底地问我是否还好”,青少年对父母的这种情绪情感又是复杂的:一方面他们渴望家长给他们独立、自由的空间,另一方面又渴望在自己遇到问题的时候家长能够主动伸出手提供支持与帮助。这种对父母的复杂情绪情感也容易让父母在跟青少年相处的时候不知所措。在护航青春期的青少年的过程中父母也是需要提升心理教育力的,学校可以通过家长学校、家长会、家访、家庭教育小报等途径向家长宣传青少年心理发展特点、亲子沟通技巧、情绪疏导、同伴影响、社交媒体健康使用等知识。有了家长的共同给力,护航青少年就更多了一道屏障。
       (四)培养同伴观察员,发挥同伴的正向影响
       青少年之间因为年龄相仿,有共同的兴趣爱好,有类似的经历,友谊关系从学校延伸到校外、网络,对彼此的信任度,有心事首先会找同伴来倾诉,彼此认同度也高,更愿意模仿同伴行为,听取同伴的意见。我们要充分发挥同伴间的这种影响,在每个班级选择一两名人缘好的青少年作为班级的心理委员,定期组织他们参加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和交流活动。在他们掌握一定心理基础知识后协助心理教师、班主任开展本班心理教育活动、心理普查活动并在日常生活中及时发现有心理困惑的青少年,鼓励他们寻求心理教师的帮助,做好老师和同学之间沟通的桥梁。
       青少年自伤是一件令人感到沉重的事,却也因为这份沉重,做为学校我们需要去看到青少年用“自伤”这种无声的呐喊向我们发出的求助信号,我们需要在我们力所能及的范围给他们提供帮助,带他们走出困境,重展笑颜。

 

参考文献:
[1]邓洵,陈宁,王单单,等.自伤行为的神经生理机制及共病障碍比较[J].心理科学进展,2022(30):1561-1573.
[2]江光荣,郑莺,鲁艳桦,等.武汉市青少年自我伤害行为的流行学调查 增强心理学服务社会的意识和功能——中国心理学会成立90周年纪念大会暨第十四届全国心理学学术会议论文摘要集,2011:37-38
[3]米歇尔.米切尔.折翼的精灵---青少年自伤心理干预与预防.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1:33-34
[4]米歇尔.米切尔.折翼的精灵---青少年自伤心理干预与预防.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1:23
[5]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的通知[EB/OL].[2012-12-18]

 

       本文系福清市教育科学研究2021年课题《在校青少年非自杀性自伤(NSSI)情况调查及干预建议》(FQ2021GH091)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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