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欺凌是伴随着信息和通讯技术的发展而产生的一种校园欺凌的新形式。网络欺凌较传统欺凌手段来说具有更高的隐蔽性、更强的扩散性和更大的危害性。澳大利亚政府作为世界上最早对互联网进行完善管理的国家之一,在网络欺凌问题的治理上制定出了许多具有建树性的政策,并取得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进展,为我国网络欺凌的治理提供了可借鉴的有效经验。
一、 中小学生网络欺凌的形式
1.网络欺凌的概念界定
网络欺凌(Cyber bullying ),是指一种在虚拟的网络世界发生的欺凌事件。 1998 年美国巴克纳尔大学(Bucknell University)的研究报告中第一次出现这一词,并将其定义为:“借助电脑、手机等电子设备,反复对他人实施强暴、胁迫、骚扰等具有敌意及伤害性的一种行为。[1]西澳大利亚教育部于2011年指出:“网络欺凌事件是指个人或团体滥用信息和通信技术,借助电子邮件、短信、即时消息和网站等媒介对他人或团体实施欺凌的行为。美国出台的《梅根·梅尔网络欺凌预防法》(Megan Meier Cyber bullying Prevention Act)将“网络欺凌”界定为“通过电子手段企图对他人进行强迫、恐吓、骚扰、或给人造成巨大的情绪困扰的具有伤害性、反复性和敌对性的行为。” [2]“Stop Cyber-Bullying”(反网络欺凌)组织则将“网络欺凌”定义为:“使用手机短信、电子邮箱、即时消息或其他的电子设备对他人进行反复折磨、威胁、骚扰、羞辱的现象。” [3]尽管上述几种表述不同,概括来说这几种对网络欺凌的概念的界定都指出:网络欺凌是一种借助网络传播手段,对受欺凌者实施言语暴力,具有反复性、攻击性及伤害性的欺凌行为。
2.网络欺凌的主要类型
不同于传统欺凌以肢体冲突、人际冷落为主要手段,网络欺凌主要类型包括:第一,通过语言暴力对受害者实施欺凌,通过言语威胁、恐吓等手段给受害者造成精神压力,导致心理健康问题。第二,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对受害者进行杯葛,在中小学网络欺凌问题中,杯葛具体表现为对受欺凌者或受欺凌群体的孤立行为。第三,对受害者进行公开起底,即在网络媒体上曝光受害者的姓名、照片等各种形式的个人信息。第四,通过改图的方式将受欺凌者的照片进行诋毁加工,并加上一些攻击性的文字。第五,通过论坛对受欺凌者进行侮辱使其受到伤害。第六,欺凌者有双重标准,只对受欺凌者的不当行为进行举报,对其他人的不当行为置若罔闻。
3.网络欺凌的攻击形式
随着信息和通讯技术的迅猛发展,电脑、手机、平板等各种多媒体设备应运而生,校园欺凌问题越来越呈现出网络化的倾向。通过网络的途径对他人实施欺凌的事件频频发生,欺凌者通过电子邮件、短信、手机通话、照片、视频、网站论坛以及各类社交媒体等形式对他人进行谩骂、污蔑,在公共网络平台公开他人的私人信息甚至是散布各种谣言。数字技术的蓬勃发展给网络和通讯带来了革命性的变化,从而导致利用社交媒体实施欺凌行为成为了当前网络欺凌攻击形式中最普遍的一种形式。社交媒体是数字技术蓬勃发展的产物,通过社交媒体人们可以在虚拟社区和网络中创造和分享信息和想法的社交互动。据有关统计结果显示,在澳大利亚,拥有电脑、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和互联网的人数逐年增加。Facebook作为澳大利亚使用人数最多的社交媒体之一,在2013年9月只有1200万,到2014年9月已经拥有了1360万澳大利亚的用户[4]。2009年澳大利亚政府的调查结果显示,在网络欺凌的受害者中,小学生大约占比5%,中学生占8%[5]。2011年5月,澳大利亚电信基金会(Telstra Foundation)对维多利亚州的400名学生进行了一项调查,发现30%的学生曾遭受过网络欺凌[6]。2014年的另一项调查结果显示,青少年网络欺凌的受害率上升至40%以上[7]。在我国,《2018中国青少年互联网使用及网络安全情况调研报告》选取了6373 个样本,采用分层抽样的方式,结合问卷调查,座谈会和个案访谈的方式,对 13-18 岁青少年进行网络安全情况调研,调研结果显示:青少年通过网络进行频繁的线上社交活动,常见的社交媒体包括:微信、QQ 、微博等。面对频发的网络欺凌事件,高达60.17%的学生选择不予理会[8]。
二、 中小学生网络欺凌的特点
1.隐蔽性高
作为一种伴随着网络时代出现的新现象,网络欺凌较传统的欺凌手段来说隐蔽性更高。在网络欺凌中,由于虚拟空间可匿名的特性,隐匿在电子设备背后的施暴者的身份常常无法确认,导致他们的欺凌行为具有很强的隐蔽性。虚拟距离使得欺凌者难以预知欺凌行为造成的伤害,且这种欺凌行为容易逃脱法律的制裁继而导致他们的欺凌行为猖獗,使得网络欺凌问题甚嚣尘上。
2.扩散性强
传统的校园欺凌大多发生在特定的地点,除欺凌事件参与者之外,目睹者数量有限,受欺凌者只要更换学习地点,欺凌行为就能中止。然而网络欺凌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欺凌行为无孔不入,让受欺凌者无处躲藏,这种行为具有更加强大的传播性和扩散性。网络欺凌行为在网络媒体、社交网站的支持下拥有广泛的传播渠道,扩散性极强,各类负面消息在网络上四处扩散且具有不可控性。
3.危害性大
网络欺凌对中小学生造成的伤害虽不像传统欺凌给学生带来的身体伤害那样清晰可见,但危害性却极大。2012年,坎贝尔等人在澳大利亚的进行了一项大型研究,结果显示网络欺凌受害者比传统欺凌受害者社交障碍更大和抑郁程度更高[9]。网络欺凌对于欺凌者和受欺凌来说都有着严重的后果。对受欺凌者来说,网络欺凌极易使受欺凌者产生一系列的心理健康问题,如焦虑、抑郁、情绪困扰、药物使用,甚至会让受害者滋生自杀企图。[10] 对欺凌者来说,欺凌者由于行为过度活跃、亲社会性降低,由此引发同伴关系紧张。欺凌者利用互联网做出针对个人或群体的恶意行为,通过各种社交软件对受欺凌者进行等人格羞辱、言语威胁、骚扰折磨甚至是暴力恐吓,欺凌事件发生后面临来自同学、老师、家长、社会各方的谴责,势必会导致其自尊心受挫,容易自暴自弃。长此以往,不仅学业成绩下降,心理健康发展也会受到影响,甚至会产生犯罪倾向。
三、中小学生网络欺凌的治理
1.建立监管机构、整顿网络环境
澳大利亚是世界上最早对互联网进行完善管理的国家之一。面对日益严峻的中小学生网络欺凌问题,早在2005年,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就成立了澳大利亚传播和媒体管理局(Australian Communications and Media Authority,ACMA),并对广播、电视、电信与互联网实行联合管理。所有媒体的信息传播都必须受到ACMA的跟踪监管。澳大利亚对网络管理的法规由政府、行业和受众代表共同制订,澳大利亚网络服务提供商与传播和媒体管理局签署协议,保证不传播谣言、垃圾邮件等。传播和媒体管理局还向网络服务商提供过滤软件,以保证协议的有效执行。[11]这一举措极大的降低了不良信息的传播量,极大地保障了中小学生拥有一个相对健康的网络环境。澳大利亚《2015年加强网络安全法》中提出了一个社交媒体服务分级方案。该方案以各大供应商的服务情况为标准将其划分为1级和2级两个大类,不同大类的供应商所接受的监督和管理程度不同。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在我国频频发生,我国政府也逐渐开始重视校园欺凌问题。但我国对于校园欺凌的法律规制属于松散型法律规制模式,分散于宪法、法律、地方性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之中,并未形成一个完善的法律监管体系[12]。对于网络欺凌这一校园欺凌的新形式更是缺乏具体的、针对性的、可操作性的指导意见。借鉴澳大利亚政府的经验,我国应该将校园网络欺凌问题的治理上升至国家层面,依法建立职责明晰的网络监管体系,明确各大社交媒体平台的职责所在,形成完善的依法治理机制,从传播源头对网络欺凌进行遏制。成立相关监管部门并向各大网络服务商提供技术支持,强制规定网络服务商安装相应的过滤软件,以保证中小学生网络环境的安全健康。
2.构建合作机制、加强网络教育
澳大利亚反网络欺凌特别注重协同各方参与。2010年,澳大利亚成立了安全学校联盟(Safe Schools Coalition Australia),截止目前为止,已经有五百余所学校加入这一联盟,共同致力于减轻校园欺凌对学生的伤害[13]。除了学校之间的合作之外,澳大利亚政府还协同学校、家庭和社区三方共同参与解决学生的校园欺凌问题,成立了名为共同合作小组(School-Family-Community Partnerships)的专门机构,通过家庭、学校、社区三方的交流合作,达到了有效抑制网络欺凌的作用。校园网络欺凌的主体是学生,培养学生在网络空间中的自我保护意识的是解决网络欺凌问题的关键。在澳大利亚,政府和学校特别重视对学生网络安全意识的培育。2014年澳大利亚参议院通过了《加强儿童网络安全法案2014》,随后澳大利亚政府成立了专门的儿童网络安全专员办公室(Office of the Children’s e-Safety Commissioner,OESC),以促进反网络欺凌工作的进行。OESC为广大中小学生提供了大量的安全使用网络的信息资源和策略指导,以提高学生的网络安全意识。当学生遭遇欺凌事件的时候,OESC也是他们申请投诉、寻求帮助的一个重要平台。为促使教职员、学生和家长参与到问题的认识和解决中来,南澳大利亚州还发布了一份名为“和平包”(PEACE Pack)的减少校园欺凌和骚扰的实用指南。在澳大利亚,校园网络欺凌的治理获得了社会各方的支持,从纵向上看,澳大利亚三位一体的三级欺凌治理体系集结了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各中小学校等多方的力量;从横向上看,澳大利亚的反网络欺凌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参与,教师、学生、家长、旁观者和其他社会力量都参与到了反网络欺凌的工作中去。在我国,传统网络欺凌已经开始强调家庭、学校以及社区的协同治理,多方协调合作的治理方式也需要贯彻到网络欺凌问题的治理中去。解决网络欺凌问题,形成通力合作的家庭、学校和社区三方综合治理模式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学校方面,教师要加强处理网络欺凌事件的能力,提高对网络欺凌行为的侦查能力,及时对受欺凌的学生进行心理疏导;针对网络欺凌的特殊性,学校需要开设相关的网络安全课程,加强网络安全知识教育;定期提供相应的培训,加强教师的反网络欺凌培训,提高教师处理网络欺凌问题的能力。家庭方面,父母要提高孩子在网络欺凌问题上的侦查意识与处理能力,与学校保持密切的沟通联系,及时对孩子进行心理疏导。社会方面,我国应该大力学习澳大利亚反网络欺凌的治理策略,凝聚社会各方的力量,形成多方协同治理的合力,营造反网络欺凌的社会氛围,为广大中小学生提供一个优良的社会环境。
3.巧用网络媒介、增强宣传力度
信息和通讯技术的发展是把双刃剑,它为人们的交流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带来了网络欺凌这一新形式。但我们必须认识到,网络欺凌产生的根本原因并不是信息和通讯技术的发展,网络欺凌根本上仍是青少年行为失范的表现,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宣传教育。巧妙利用信息和通讯技术,增强反网络欺凌宣传,提高公众的反网络欺凌意识是澳大利亚中小学反欺凌治理的又一大特色。为增强社会各界对反网络欺凌的深入了解,澳大利亚政府于2011年确立 “反欺凌和暴力国家行动日”,反欺凌和暴力国家行动日”活动在每年3月的第三个星期五举行。参与活动的学校采用专题讨论、海报展示、网站宣传等方式宣传其反欺凌政策及策略。[14]澳大利亚学校为小学高年级学生提供的网络课程名为Cyber Quo ll(www.cybersmart.gov.au/cyberquoll)。该课程旨在提高学生安全使用网络的能力,通过动画的形式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同时也为教师和家长提供了各种帮助中小学生防范和应对网络欺凌的信息和建议。Cyber Netrix(www.cybersmart.gov.au/cybernetrix)是 Cyber Quoll 的中学生版。该课程旨在教会中学生在使用网络聊天室时如何取用户名、如何进行会话等。[15]随着信息技术的的迅速发展,自媒体时代的到来,传统的报纸、书籍、电视等宣传途径逐渐被网络媒体所取代。运用网络媒体加强大众对网络欺凌的基本认知,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向。借鉴澳大利亚的经验,我国政府需要充分利用网络媒体的宣传作用,通过开设相关的网站,向大众普及网络欺凌的概念界定、主要手段以及防范措施等信息,为家长、教师、学生提供快速获取可靠信息的途径和来源。鼓励学校开设反网络欺凌网络课程,使反网络欺凌的学习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提倡中小学在学校网站主页开设防止校园欺凌专栏,为家长提供获取信息的途径,同时也为受欺凌者提供投诉和寻求帮助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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