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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欺凌引发心理问题的干预与思考

校园欺凌引发心理问题的干预与思考 伍志鹏1 龚新云2 (1. 安顺学院教育科学学院,贵州安顺,561000;2. 孟公镇中学,湖南新化,417605) 摘要:校园欺凌是安静详和校园环境中不和谐的现象。它会给被欺凌者造成巨大的心理伤害。在给两位来访者咨询的过程中,均发现校园欺凌与其应激障碍或适应障碍有一定关联。减少校园欺凌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的配合,需要提高学生共情能力,心理辅导或干预应包括被欺凌者和欺凌者。 关键词:校园欺凌;应激障碍;适应障碍;共情 长期以来,校园欺凌现象一直存在于校园环境之中。近年,随着手机的普及、网络的发达,信息传递更加迅速快捷,不仅校园欺凌增加了新的形式——网络欺凌,也使更多的校园欺凌事件呈现在人们面前。今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校园暴力案件的调研报告》,对2013年-2015年间各级法院审结生效的100件校园暴力刑事案件进行了梳理,发现校园暴力犯罪主要为针对人身的暴力伤害,其中,故意伤害罪占57%,故意杀人罪占6%,致被害人重伤的案件中,93.75%的人被判处刑罚处罚。致被害人死亡的案件中,74.29%的人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沈亮,杜国强,冉容等,2016)[1]。可见,校园欺凌产生的后果,不仅危害到被欺凌人的人身安全,还给欺凌者造成不良后果。 前几天,在网上看到一则新闻:北京中关村二小一位孩子母亲在网上发文,称孩子在学校遭到同学的“霸凌”,导致失眠、恐惧等急性应激心理障碍症状。其发文后,引发社会争议:有人称其“夸大事实、借题发挥”;有人表示理解,希望事情能很好地解决(新华社每日电讯,2016)[2]。 在网络上的报道中,焦点大都集中在被欺凌者受到的身体伤害严重程度,对被欺凌者心理受到的伤害认识不够充分,象上文中,就有网友认为孩子母亲的叙述言过其实。通过多年的心理学工作,我觉得导致受欺凌者应激障碍、适应障碍的发生极有可能。在心理咨询中,我就曾接触过两例咨询者,这两人心理冲突的原因,就至多至少地与其小学时受到的校园欺凌有联系。 一例是一个高三的学生,他的父母对孩子的举动有些不安:一天,当孩子母亲下班回家时,发现孩子站在6楼的阳台外面,她家的房子是单位的周转房,阳台上没有护拦。当时,她吓得浑身发软,她轻轻地走过去,把孩子叫进来,问孩子为什么要站在外面,孩子说,站在阳台外面觉得很爽。孩子母亲由于心情难以平复,怕当着孩子的面哭出来,也就没有多问。但是,由于担心再次发生这样的事情,她毅然搬出单位的住房,借钱买了房子,搬了进去。他们把所有的窗户与阳台都装上了不锈钢护拦。结果,孩子搬入新房后,看到所有的窗户与阳台都有护拦,认为护拦阻挡了他的视野,就与父母闹起情绪,口口声声要把自己睡房窗户上的护拦拆了。另外,据父母反映,这个孩子还有一个让他们担忧的举动,晚上睡觉时,一定要他爸爸陪着睡,如果一个人睡,就不能关灯。由于临近高考,孩子的父母不想他进入大学后,因为这些生活习惯、怪异举止造成学习与生活上的麻烦,特意带着孩子来找我咨询。 通过几次咨询后,我对孩子的情况有了大致了解。孩子告诉我,他晚上睡觉时,经常难以入睡,通常都是在12点左右睡觉。睡着后,经常做恶梦。所以,他怕睡觉,怕一个人睡,如果没办法,只能一个人睡的话,开着灯,觉得安全、安心一些,这样才能睡着。至于站在阳台外面或高高的窗户上,看着下面或外面,他自己也非常害怕,但他觉得自己是男子汉,不能害怕,要征服自己内心的恐惧,所以,一遇到这些比较危险的地方,他就情不自禁地想站在那里,拍照留念,发在自己的朋友圈里。高考即将来临,他对大学生活充满憧憬,同时觉得紧张与焦虑。考上大学后,不能在父母的庇护下生活,要独立处理自己的学习与生活。现在既享受父母的关爱,又担心自己缺乏锻炼,无法适应未来的生活,未免有些情绪,对父母说话就有些激动。 在运用自由联想、释梦等精神分析疗法的相关技术后,我对其内心的矛盾冲突有了解释:孩子矛盾的起因,在一定程度上,可归因于小时候的一起事故。在小学时,孩子的父母想让他学点特长,给他报了一个课外辅导班。这个孩子小时候很独立,小学二年级时,就独自坐火车,从贵州回到湖南老家度暑假。由于工作上的原因,父母周末都抽不出时间接送孩子上下辅导班。在上辅导班时,学校里的几个高年级学生看到他没有人陪同,把他拉到一个无人的街角,打了他二个耳光,并要他把身上的钱掏出来,还要告诉他们是哪个班的,以后必须定期交纳一定的“保护费”,如果告诉老师或家长,就会给他更大的教训。孩子当时就吓得不知所措、瘫坐在地上,过了好久,等他们走远,才战战兢兢地回家。回家后,不敢与父母说,因为父亲是个军人,怕给父亲丢脸,怕受到父亲的责备。不久后,他主动退出了辅导班,而且,以后父母要求他去上辅导班,他都很拒绝,尽管是一些他很喜欢的活动,如篮球、绘画,他也极力拒绝。他告诉我,过去的几年间,经常会想起这件事,责备自己当时太懦弱、太无能、太无助。现在做恶梦时,常常会出现类似的情景,不敢闭上眼睛。为了提高自己的能力,克服自己的这种恐惧,不让别人发现他的懦弱,他有时会选择“冒险”,做一些别人不敢做的事情。 纵观其临床表现,虽然不具有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的严重标准、病程标准,但是在症状上,却符合CCMD-3症状标准的全部症状(张亚林,2005)[3]。通过与其父母进行交流,告诉他们如何给孩子支持,如何鼓励孩子表达和宣泄心中的焦虑、紧张情绪,让孩子父母配合我的工作,也让孩子父母安心下来。对于这个孩子,运用宣泄、表达性治疗、系统脱敏等方法,让他学会合理的控制心中的恐惧与矛盾。二个月后,孩子父母告诉我,孩子发脾气的次数少了,现在睡觉,基本上可以一个人睡,且能够关上灯睡觉,但睡得还是有些晚。他们高兴的是这次月考成绩提高了,孩子现在对高考更加有信心。 另一例咨询者是一位中学教师,因为4岁的儿子与同事孩子发生矛盾,他大发脾气,控制不住与同事大吵一场,若不是周围有其他教师劝阻,两人几乎就要发生肢体冲突。而两人还是高中同学,在争吵前,关系一直不错。为了一点小事,毁掉了十来年的友谊,他觉得很不值。便来找我倾诉、咨询。 通过他的讲述,我知道了他心中一直隐瞒的一个故事:他小时候,非常调皮,无所畏惧,聪明好动,经常因为小事,与弟弟发生争吵打闹。父母都是教师,而父亲在另外一个城市工作,母亲顾不过来,为了减少兄弟之间的冲突,将他送到父亲工作的城市读书。新的学校是一个中等城市,条件比老家要好,但是,在学校里,他遇到了同学、老师的排斥。由于户口在农村老家,不能在这个学校参加中考和高考,老师们知道他是借读生,对他也不甚关心。同学们觉得他是农村来的,衣服穿得土,讲话一口乡音,都不与他玩,甚至经常叫他“乡巴佬”。班上男男女女都欺负他,甚至那些弱小的同学,也通过他们的兄长来威胁他。特别是有一次,课间上厕所。他正在小便时,旁边一个高年级的名声不好的学生,竟然转过身来,将小便溺在他身上,虽然有躲闪,但是,裤子上弄湿一大片。等那同学走后,他才慢慢地走出厕所,在洗手池浇水,将裤脚处稍微清洗了一下。由于本身就有同学嘲笑,他怕同学们说他拉尿到身上,便等到裤脚上面的水干掉,他才回到教室。 后来,他就很怕上厕所小便处。不喜欢学习,上课经常开小差。由于孤独,他开始迷上了小说,有时父亲回家了,他一个人睡,则看小说到很晚,实在困得不行了,才睡下。自觉精神恍惚,记忆出现减退,学习成绩也有下降。后来,初二时,他父亲将他转回家乡的学校就读,他的成绩才又提高上来,考上高中、大学。 这位老师告诉我,由于这些校园欺凌,他的性格发生了巨大改变,从一个无所畏惧的人、活泼开朗的人,变得有些自卑退缩、忧郁拘谨。很多年过去了,他对这些受到的欺凌记得非常清楚,甚至连拉尿到他身上男生那戏谑的表情都历历在目。一想起来,觉得恶心、浑身发抖。多年来,他的睡眠质量一直不佳,入睡困难,容易惊醒。在与人交往时,一点小事、一句不经意的话,都会让他大发脾气,这次就是这样。 他在倾诉完后,心情渐渐平静下来。在我的引导下,他知道了事情内在的根源,也明白如何应对,如何放下心中的创伤,如何处理好朋友的矛盾。在后来的反馈中,他告诉我感觉好多了。 看着有关“校园霸凌”的图片新闻,联系到咨询过的两个案例,结合自己教师生涯中学生工作的体会,作出如下思考: 一、家庭教育中要教育孩子与人为善 古语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所以,我们在教育孩子时,告诫他们“居必择邻,交必择友”。要求他们与那些学习好、表现好、身份地位比较高的孩子交朋友,而远离那些学习不好、家庭经济社会地位较低的孩子。这是想让孩子在学习与未来的生活中获得更多的资源与助力,固然无可非议。但对于如何平等待人,如何与人为善,如何去帮助一些弱小困难的同伴,却教得甚少。根据亨利•吉鲁(Henrry A. Giroux)的“逃离文化”观点(蔡连玉,2016)[4],教师和同学,如果明显地孤立一些处境不利的孩子,这一方面,导致一些家境贫穷、学习不好的孩子,他们在学校学习感受不到同学的喜爱、老师的关怀,于是构建一个“逃离的天堂”,他们或嘲笑成绩好的学生、或相互作弄。他们成为学校欺凌中的欺凌者或被欺凌者;另一方面,可能把孩子教育成“势力眼”,对成绩好、表现好、经济条件好的孩子或曲意逢迎,或卑躬屈膝;对成绩比他们差、表现不如他们、经济条件困难的学生,他们取笑他们、欺负他们。这样,不良家庭教育就成为造就“校园欺凌”的一个重要因素。 二、教师教育中尽量不用体罚 美国心理学家班杜拉曾做过一个实验,让一群孩子观看成人攻击人偶的行为。然后,观察随后和一段时间后,孩子类似行为的发生率。结果发现,观察成人攻击人偶的孩子都学到了这种攻击行为,尽管有些是当即表现出来,而有些是过些时候再表现出来。班杜拉的社会学习理论提醒我们,儿童的很多行为都是通过观察获得的,教师一向被儿童视为模仿的榜样(莫雷,2007)[5]。因此,在教育中,如果教师当众体罚学生,学生通过观察教师的行为,就会形成这样的观念:对待异己,使用暴力是必须的。老师可以动手体罚不听话的学生,我们也可以用武力来让他人服从。许多孩子便会学到老师的体罚,对其他同学进行欺凌。 从受体罚者的角度,体罚会给孩子留下心理的阴影。在当众体罚中,孩子成为众人取笑、警戒的对象,会使其自尊受损。心理学家艾里克森(E.H.Erikson,)曾经提出人格发展八阶段理论(许燕,2009)[6],在中小学阶段,对应着童年期和青少年期,这时,人们面临的是“勤奋-自卑”、“同一性-角色混乱”两大危机,如果危机成功解决,他们将发展自信、勤奋、角色同一的优良品质,反之,如果危机不能成功解决,就会导致自卑、角色混乱等问题。自卑的个人不能正确认识自己的潜能,会导致学习与工作中的退缩。而角色混乱与消极同一性,艾里克森用来解释美国青少年表现出的许多骚乱与攻击现象,而校园欺凌就是攻击行为的一种。因此,作为教师,惩罚学生时,千万不要用体罚这种方式。 三、培养学生的共情能力 共情或移情(empathy)是一种重要的能力。“它使我们能够站在他人的角度,设身处地去理解、认同、接受他们的想法和感受,并尽可能地同他人达成共鸣。”(潘孝富,孔康等,2010)[7]。美国社会心理学家丹尼尔•巴特森(DanielBatson)提出移情-利他假说,并通过多个实验证明:移情能力高的人,能从别人的痛苦中感受到不适,这种不适,使得人们更倾向于为处于困难中的人提供援助([美]斯蒂芬•弗兰佐著, 2010)[8]。然而,现在的青少年往往具有自我中心,即“个体优先倾向于自己而非他人的人格特点”(Berkowitz,1978)[9]。研究发现,高自我中心的人,只有在高共情状态下,才会做出利他行为,而高自我中心的人,如果低共情水平,那么利他动机就会很低(林沐雨,王凝,钱铭怡等,2016)[10]。也就是说,尽管现在的孩子,自我中心水平较高,但是如果具有一定的移情能力,他们还是会倾向于做出利他行为,也就是帮助别人。 在众多的“校园霸凌”图片中,有些发生在大庭广众之下,欺凌发生时,周围同学不是制止,而是围观,起哄。他们冷漠地纵容、围观或拍摄行为,不仅给被害人造成巨大的精神、心理损伤,而且助长了欺凌者的欺凌行为。而欺凌者,事后受到有关部门处理,在采访时,他们不觉得欺侮同学是可耻,反而觉得“今天很刺激”。这反映了青少年共情能力何其低下,他们无法体验到受欺凌者的痛苦,激发不出利他行为——帮助困难中的人。因此,减少校园欺凌,要从提高青少年移情能力入手。 四、及时地对校园欺凌双方进行心理干预 2016年12月21日,焦点访谈播出了一期有关校园欺凌的报道——《小华难以说出的伤痛》,其中讲述的就是一桩校园欺凌,由于长期受到欺凌,小华出现了躯体症状——小便失禁,由于过于痛苦,他做出了自伤行为——用镰刀割手、吞铁钉,等到特别严重送入医院时,发现他胃里有1.4公斤的铁钉等异物。其实,小华以前向老师反应过,但是老师认为没有造成大的身体伤害,仅仅是闹着玩。派出所调查也没有发现明显的殴打行为,认为拍拍肩膀、敲敲头,属于恶作剧,便终止了调查。周围所有人,都认为没有造成明显的身体伤害,用不着管。他们没有考虑欺凌在受害者心灵造成的伤害,没有给予及时的辅导与干预,最终造成极大的身心损害。 而欺凌者,根据霍妮的观点,他们通过压迫和伤害同学的方法来平衡自己的不安全感,也获得一些尊敬和权利。这种人,实际上是一种神经症人格——反抗他人与攻击型人格(许燕,2009)[6]。因此,在处理校园欺凌事件时,不仅需要对受欺凌者及时进行心理援助,给予其适当的关怀与保护,减少对其安全感的威胁,满足其自尊的需要;还要对欺凌者进行干预,要让他们提高共情能力,设身处地想想他人的感受,体验到欺凌给他人带来的痛苦。中国有古话:己所不欲,勿施他人,如果自己体验到了不舒服,不愿意被人这样对待,那么,他们也不应该这样对待同学。要教他们合理的人际交往技巧与知识,让他们在与同学交往时,遵循平等友爱、互相尊重、互惠互利等原则。也许这样,我们能在校园欺凌发生后,减少当事人的痛苦,减轻受害人的心理伤害,也矫正欺凌者的扭曲人格。 参考文献: [1] 沈亮,杜国强,冉容,赵俊甫. (201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校园暴力案件的调研报告[J]. 中国应急管理,6,25-26. [2] 新华社每日电讯. 北京中关村二小“校园欺凌”事件追踪. http://news.xinhuanet.com/ mrdx/2016-12/12/c_135898064.htm [3] 张亚林主编. (2005). 精神病学[M]. 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359. [4] 蔡连玉. (2016). “逃离文化”视角下校园欺凌治理研究[J]. 中国教育学刊,11,24-28. [5] 莫雷. (2007). 教育心理学[M]. 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42-43 [6] 许燕主编. (2009). 人格心理学[M]. 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27-229,179. [7] 潘孝富,孔康,赵斌强,李艳春,房绍霞. (2010). 大学生共情能力结构及其问卷编制[J]. 心理研究,3(5):73-78. [8] [美]斯蒂芬•弗兰佐著,葛鉴桥,陈侠等译. (2010). 社会心理学[M].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481-483. [9] Berkowitz, L. (1978). Reactance and the unwillingness to help. Psychological Bulletin, 79,310- 31 [10] 林沐雨,王凝,钱铭怡等. (2016). 女大学生中共情对自我中心和利他行为关系的调节作用[J]. 心理科学,29(4):977-984.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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