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随着积极心理学的兴起,宽恕、积极的归因方式等优秀心理品质对个体心理健康的重要作用已成为研究者们高度关注的课题。宽恕于80年代作为道德心理学的重要主题正式进入心理学领域后被广泛研究,心理学领域一般将宽恕定义为:涉及到两个人,其中一个人在心理、情感、身体或道德方面受到另一个人的深度而持久的伤害,宽恕是使受害者从愤怒、憎恨、恐惧中解脱出来,并不再渴望报复侵犯者的一个内部过程[1]。Maugert从宽恕对象进行分类,将宽恕分为宽恕他人、宽恕自己和寻求宽恕。宽恕他人是指受害者受到他人的伤害后,自愿停止敌视冒犯者,并善待冒犯者的心理过程[2]。国内相关研究也证明了宽恕对人类的心理健康和良好的生活状态具有潜在的影响作用,国外Subkoviak (1995)等人通过测量青少年对其同性别父母的宽恕与其自身心理健康的关系后,结果发现高宽恕的青少年焦虑水平较低[3];Ryan(2003) 等人的研究表明宽恕倾向与抑郁具有显著负相关,而报复动机和抑郁具有正相关关系,也就是说越不容易宽恕他人,报复动机越强,越容易抑郁[4];贺海龙(2012)证实中学生的宽恕倾向与报复、抑郁、焦虑以及生活满意度等心理健康指标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5];陈雅彬(2011)通过对496名高中生调查发现,宽恕自己和主观幸福感各纬度均存在显著正相关[6],宽恕他人与主观幸福感各纬度均不存在显著相关。
宽恕对学生维持心理健康有重要作用,归因方式也不例外,归因是人们对他人或自己的所作所为进行分析,指出其性质或推论其原因的过程,归因方式是人们在长期生活中形成的对自己和他人行为结果原因的一般看法,是人们个性特征的一个组成部分,并对人们的行为产生深刻的影响[7]。众多研究表明归因方式与心理健康关系密切,Abramson(1989)等人通过大量的研究证实:倾向于把坏事进行内在、持久和整体性的归因,把好事进行外在、暂时和局部性归因的个体,表现出抑郁症状的可能性更大[8];李占江(2001)等人研究发现,青少年对负性事件发生的原因作稳定的和整体的归因,表现出较高水平的抑郁、焦虑和强迫症状[9]; 李旭等(2000)研究发现青少年归因方式与早期所受抚养方式有明显关联[10]。影响宽恕的因素有很多,McCullough, Worthington 和 Rachal(1997)认为相比共情以及人格特质,归因模式对宽恕更具影响力[11],且归因研究表明,侵犯者的行为如果是出于可以控制的原因并且侵犯者不能提出可以减轻其行为责任的原因,那么被侵犯者往往推断侵犯者的行为很多程度上是出于有意的,并认为侵犯者对行为后果所应负的责任更大,对侵犯行为更感到生气,采取报复行为的可能性也更大[12],由此笔者认为归因方式可能会通过影响宽恕进而影响心理健康。
综上所述,宽恕与心理健康,归因方式与心理健康,宽恕与归因方式之间两两相关,但目前尚无研究以中学生为研究对象,且涉及宽恕、归因于心理健康三者之间关系的研究。因此本研究拟对中学生的宽恕、归因方式与心理健康之间的结构关系,以及归因在宽恕与心理健康之间所起的中介效应进行探讨。
2 研究方法
2.1 研究对象
从厦门市两所中学初一、初二、高一、高二四个年级中各随机抽取8个班级,共发放问卷1351份,剔除不符合要求的问卷,共回收问卷1232份,回收率达91%。其中初一337人,初二312人,高一307人,高二276人。
2.2 研究工具
2.2.1 自编《伤害事件的归因方式问卷》
该问卷包括两部分,首先请被试回忆人际交往中曾经最受伤害(或冒犯)的一件事,然后对伤害事件从内在性、稳定性、整体性、可控性、普遍性以及有意性6个维度进行归因方式调查,采用Likert 7级评分。
2.2.2 宽恕他人分量表
Hearland宽恕量表由Hearland编制,分为宽恕他人和宽恕自己两个维度,量表由24个项目组成,每个维度各包括12道题目,采用Likert 7级评分,总量表的内部一致性系数为0.87,宽恕他人和宽恕自己分量表的内部一致性系数分别为0.83和0.71,本研究采用宽恕他人分量表。
2.2.3 症状自评量表(SCL-90)
症状自评量表(The Self-Report Symptom Inventory Symptom Check,90),简称SCL-90。该量表由L.R.Derogatis于1975年编制,中文版为上海精神卫生中心王征宇翻译,有90个项目组成,采用五级评分(1—5级),SCL-90测验共由10个因子(分测验)组成。
2.3 程序与步骤
问卷由心理教师利用心理课时间进行发放,学生填写时间为35分钟,测试结束后当场收回,再对问卷进行统计分析。
2.4 数据处理
采用SPSS20.0和Amos20.0进行统计分析。
3 研究结果
3.1 中学生归因方式对心理健康的影响
为了考察中学生归因方式对心理健康的影响,对每种归因倾向的心理健康得分进行独立样本T检验,所得结果如下表2所示:
表1 中学生归因方式对心理健康的影响
归因维度 |
归因倾向 |
心理健康 |
t |
|
M |
SD |
|||
内在性 |
他人的 |
166.06 |
53.30 |
0.20 |
自己的 |
171.91 |
61.50 |
||
稳定性 |
不稳定 |
163.24 |
51.01 |
-4.63*** |
稳定的 |
182.40 |
67.81 |
||
整体性 |
局部的 |
156.86 |
47.63 |
-9.63*** |
整体的 |
194.42 |
67.76 |
||
可控性 |
不可控 |
173.47 |
59.07 |
3.02** |
可控的 |
162.59 |
52.46 |
||
普遍性 |
特殊的 |
173.88 |
59.04 |
1.56 |
普遍的 |
167.58 |
52.03 |
||
有意性 |
无意的 |
162.37 |
53.77 |
-3.39** |
有意的 |
175.01 |
58.11 |
注:* P<0.05,** P<0.01,***P<0.001。
从表2可见,稳定性、整体性、可控性、有意性维度与心理健康总分差异显著,表明当中学生将伤害事件作不稳定、局部的、可控的和无意的归因时,心理健康得分较低,心理健康水平较高;也就是说当中学生认为伤害事件是他人无意造成的,自己可以控制的,只影响此类事件并且不会再发生时,心理健康水平较高,反之亦然。
3.2 中学生宽恕与心理健康的关系
为了考察中学生宽恕与心理健康的关系,按照被试在宽恕量表上的得分进行排序,取得分最高的27%人群为高宽恕组,得分最低的27%人群为低宽恕组,比较两组被试在心理健康量表上的得分,所得结果如下表3:
表2 中学生宽恕与心理健康的关系
心理反应 |
高宽恕 |
低宽恕 |
t |
||
M |
SD |
M |
SD |
||
躯体化 |
1.51 |
0.53 |
1.79 |
0.66 |
6.00*** |
强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