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自我能力否定倾向及归因研究
韩非[1]
摘要 高中生群体普遍存在自我能力否定倾向,其在性别、年级和不同学业成就的学生中并没有显著差异。高中生的自我能力否定倾向与能力、努力、情境和运气都呈现显著正相关关系。但只有努力、情境和运气对自我能力否定倾向具有明显的预测作用。正是因为能力不具有预测作用,所以也就促成了高中生自我能力否定倾向的普遍性。
关键词
高中生 自我能力否定倾向 归因
1.问题
身边的学生明明非常优秀,可是他们就是不敢或不愿意承认,总是认为只是自己运气好,并且总觉得其他人都比自己强。这种现象不能简单地用谦虚的态度来解释,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高中生为什么要对自己的能力做出否定的评价呢?这个好奇心开启了我的探究之旅。
自我能力否定倾向(the Impostor Phenomenon,the IP)最早由Clance和Imes于1978年提出,其指如依据客观标准来判断的话,个体已取得成功,但其本人却认为他没有能力取得该成功,感觉好像是在欺骗他人且害怕被他人发现的一种心理现象[1]。也就是说,他们其实是很优秀的,但他们自身却觉得自己并不优秀。为此,他们常常会把自己的成功归结于其他的因素,例如环境、运气等。与此同时,他们也无法认同自己其实很优秀这一事实,而这常常会导致他们面对任务时会过度准备或者拖延。但是,由于他们本身的确具有实力,结果他们又通常能出色地完成任务,于是他们又会把这次的成功归结于其他原因,从而引起又一轮的焦虑。对于他们来说,成功并不会带来喜悦,只会带来更多的焦虑以及担心被“揭穿”的恐惧。
国内关于自我能力否定倾向的研究并不多,但国外却早已有这方面的研究。Weiner的归因理论认为,个体对成败的解释主要有四个因素:能力、努力、情境和运气。其中能力与努力为内部因素,情境与运气为外部因素。国外有关自我能力否定倾向归因研究已经取得的普遍观点是,IP者通常将自己的成功归于外部因素,尤其是运气。[2].[3].[4]
然而,这些研究大多针对成人或大学生,很少有专门针对高中生的研究。
为此,本研究有两个目标:一是探寻高中生自我能力否定倾向现状及其在性别、年级和学业成就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差异;二是分析自我能力否定倾向与归因方式之间是否存在相关。
2.研究方法
2.1研究假设
(1)高中生普遍存在自我能力否定倾向。
(2) 高中生中自我能力否定倾向存在性别、年级和学业成就等方面的差异。
(3)高中生的自我能力否定倾向与归因方式存在相关。
(4)高中生的外归因对自我能力否定倾向有预测作用。
2.2被试
本次问卷调查使用了问卷星的测试平台,以方便抽样方式发放问卷171份,回收有效问卷164份,有效回收率95.9%。其中,男性86人,女性78人。在年级分布上,高一学生75人,高二学生70人,高三学生19人。在自我报告的成绩分布上,前15%的学生有53人,15%-50%的学生有83人,后50%的学生有28人。
2.3研究工具
借用并翻译Clance的“自我能力否定倾向的自陈量表”(CIPS)[5]和Lefcourt的“多维多向归因量表(MMCS)”[6]。答案均采用李克特5点记分法,1代表完全不符合,2代表不太符合,3代表不确定,4代表比较符合,5代表完全符合。CIPS由得分范围在20~100之间的20道题组成,MMCS由得分范围在0~30之间的6道题组成。
3.结果
研究采用SPSS23.0统计软件包对调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经检验,CIPS问卷的内部一致性alpha系数为0.78,MMCS问卷内部一致性alpha系数为0.74,问卷总体的内部一致性alpha系数为0.83。上述结果表明,此次研究的量表具有良好的信度。
3.1自我能力否定倾向及差异
如表1所示,被试的CIPS的得分平均值是70.01。国外研究者使用CIPS时将得分高于62分的受试者归为典型的IP者[7]。如以62分为界限,发现有78.0%的受试者可被划分为典型的IP者。
性别不同的学生CIPS平均值检验结果表明,尽管男生平均得分(70.33)高于女生平均得分(69.67),但两者在统计学上并无显著差异。年级不同的学生CIPS平均值检验结果表明,尽管三个年级学生CIPS得分不同。检验结果也同时表明,学业成绩前15%的学生,15%至50%的学生和后50%的学生在CIPS上的平均得分并无统计学意义上的显著差异。
表1 CIPS描述统计表
|
被试数 |
最小值 |
最大值 |
平均值 |
标准差 |
被试数 |
164 |
42 |
98 |
70.01 |
9.902 |
男 |
86 |
|
|
70.33 |
9.052 |
女 |
78 |
|
|
69.67 |
10.811 |
高一 |
75 |
42 |
93 |
68.99 |
9.629 |
高二 |
70 |
51 |
98 |
70.97 |
9.774 |
高三 |
19 |
53 |
96 |
70.53 |
11.501 |
前15% |
53 |
42 |
98 |
72.25 |
10.044 |
15%-50% |
83 |
46 |
96 |
69.28 |
9.295 |
后50% |
28 |
51 |
93 |
67.96 |
10.929 |
3.2归因方式
如表2所示,被试在能力等四种归因上的得分平均值分别是18.88、22.02、16.39和18.98。
表2 归因方式描述统计表
|
被试数 |
最小值 |
最大值 |
平均值 |
标准差 |
能力 |
164 |
7 |
30 |
18.88 |
3.937 |
努力 |
1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