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已有部分家庭生育二孩,这也就意味着有越来越多的父母将面临多子女的家庭教育问题。二孩的诞生不仅意味着家庭多了一位新成员,同时也宣告了一种新的家庭关系的产生:同胞关系。同胞之间是“兄友弟恭”一派和谐温馨画面还是“相煎何太急”的鸡飞狗跳?前者是父母的期望和理想状态,而后者更可能是现实。近年来,因为二孩的出生,导致一孩自杀或伤害二孩的骇人事件屡见报端。因此,如何处理好家庭中同胞间的冲突与竞争,成了很多二孩家庭父母的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同胞关系是个体一生中持续时间最长的人际关系[1],超过亲子关系和夫妻关系,这也是很多中国父母选择生育二胎的一个重要原因,即希望在自己百年以后一孩能有个相亲相爱的手足。同时,与独生子女相比,拥有一两个同胞能够增强儿童的社会情绪理解能力、同伴交往能力,增加其亲社会行为,降低其外化问题行为[2][3]。但是在儿童的世界里,同胞是个矛盾体,他(她)既是生活中的玩伴,是秘密的分享者,情感的支持者;又可能因为对玩具、母亲的爱等共同需求成为竞争者 [4]。同胞关系大致可以分成三种类型:温暖和谐型、敌意冲突型和温暖与敌意并存型[5]。一项最近的研究发现[6],这三种类型的同胞关系所占比例如下:温暖和谐型占36.5%,敌意冲突型占20.7%,温暖与敌意并存型占40.8%。也就是说,在二孩家庭中出现同胞冲突的机会比父母期望的相亲相爱的机会要大得多。那么如何处理子女间关系将成为二孩父母所面临的养育挑战之一。
一、父母干预与孝悌教育
与独生子女父母不同的是,二孩父母需要处理和协调两个孩子间的关系。这种父母协调一般出现在两个孩子发生矛盾冲突时,需要父母对同胞间的问题和冲突采取解决的策略[7]。国外研究发现[8],在面对同胞冲突时父母解决冲突的方式有三类:第一类是不卷入,同胞自己去解决;第二类是干预,介入并解决问题;第三类是指导,给出如何解决问题的建议。但是,由于受传统文化的影响,中国父母往往更倾向于采用第二类协调方式来化解同胞冲突。
1.文化潜意识:“和”的观念
在中国哲学发展史上,儒道两家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对“和”进行过探讨。道家主要从宇宙论上讲“天和”、从境界论上讲“心和”,要求人尊重、效法天道,并要求人经过一番修养工夫达到自我性情平和的心灵境界[9];儒家主要从人伦上讲“人和”,尤其在家庭内部,要实现以孝悌为本的家庭和谐。“和”的思想和观念经过儒道两家几千年的宣传和教化,深入中国人的心灵世界,流淌在文化的血液里,成为一种文化潜意识。“和”在中国文化及中国人心理具有多种涵义,它是自然观、人际关系、社会氛围、精神境界和社会行为。“和”是中国人追求的目标和理想,而与“和”相背的“竞争”、“冲突”等字眼则是中国人极力避免的。
2.时代症候:父母的焦虑
在二孩家庭,孩子间的矛盾冲突不可避免。与国外父母相比,中国父母往往会急于采用直接干预的方式来调节矛盾冲突。原因可能有三:第一,因为“争吵”、“打架”、“哭闹”等矛盾冲突的形式与中国人文化潜意识里“和”的观念相冲突,这种场景会引起中国父母对冲突的焦虑;第二,因为中国是集体主义文化,人们非常在意别人的看法和评价,如果父母在孩子闹矛盾的时候不管不顾,可能会引起亲朋好友的议论或指责,即中国父母对社会评价有一种焦虑;第三,中国传统文化强调“子不教,父之过”,古代的家庭不仅具有组织生产的功能,同时教育也是家庭的一个重要功能,而教育的主体主要是父母。因此在孩子发生冲突时,会引发父母的责任意识,如果不作为可能会引发失责的焦虑。焦虑会引起个体心理上的不适。为了缓解焦虑,中国父母对子女间的冲突忍耐性相对低下,往往急于去化解同胞间的争端。
3.干预手段:孝悌教育
由于孝悌教育观念自古以来就是调节家庭成员血亲关系的道德范畴,中国父母因此常常把其作为化解同胞冲突的主要工具。孝悌教育源远流长,古代的蒙养教育即以孝悌教育为中心,围绕儿童孝悌品德的养成进行。在古代,识字课本的编纂,贯彻识字与知识、伦理道德教育三结合的原则。流行的识字课本“三、百、千”中,有关孝悌教育的内容比比皆是。“断机教子”、“孟母三迁”、“融四岁,能让梨”、“香九龄,能温席”的故事,几乎是人尽皆知的。这种根据儿童特点,通过故事、诗歌、格言、警句等渗透式孝悌教育,在家庭和学校密切配合下,教育效果相当显著。
在中国传统道德体系中,孝悌居于核心和根本的地位。“孝,善事父母者”(《说文》),孝要求子女亲爱、侍奉父母,做到一养二色三敬。“悌,善兄弟也”(《说文》),兄弟间相亲相爱是悌的基本要求。孟子说:“人之于弟也,不藏怒焉,不宿怨焉,亲爱之而已矣”(《孟子·万章上》)。兄弟被称为“同胞”“骨肉”“手足”,比朋友多了一份血缘亲情。悌由孝衍生而来,故孝、悌总是并称,相得益彰。悌要求兄友弟悌,特别是为弟的要处处尊重、礼让于兄,做到长幼有序,如雁之行。悌要求亲爱、礼让,主要是对弟提出的,但也含有兄弟相亲,兄友弟恭的双向道德责任关系[10]。在现实生活中,孝悌教育在家庭中的主要侧重点在于,当发生同胞冲突时,父母要求一孩照顾并谦让自己的弟弟/妹妹,要求孩子要听从父母的教育,不能违逆父母的意愿。
然而,在同胞冲突中,虽然父母干预往往是最普遍的结束冲突的方式,但是父母介入并解决问题的不适宜的干预方式往往会加剧同胞冲突的发生,不利于同胞关系的改善[11]。
二、孝悌教育观中的潜在心理风险
不可否认,古代孝悌中的道德教育观念在促进家庭和睦、稳定,使老有所养,幼有所怀,社会安定具有重要作用。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孝悌道德要求服从父兄权威、家长制作风,则在不同程度上压抑了子女的个性发展。从精神分析的角度来看,这往往会形成有利于心理障碍或精神疾病发展的性格态度和虚假自体。
1.霍尼的性格态度说
精神分析社会文化学派的卡伦·霍尼(Karen Horney)在其名著《我们时代的神经症人格》一书中指出,家庭中若出现对某一成员的敌对态度,儿童的成长与发展就会受到不良影响。这种不良的影响“对儿童性格形成的危险,主要不是来自自身的不良感受或表示了一种抗议,而更多地是来自对这种感受或抗议的压抑。”[12]即在二孩家庭里,风险不是来自同胞间一方对另一方的敌意和攻击,而是迫于外在压力对敌意和攻击的压抑。儿童在父母“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的教育下,在惩罚与恐吓的威胁下,压抑了自己的敌意和攻击性言行,这种压抑往往会导致儿童产生自责自咎心理,认为自己是个“坏孩子”不配被爱,倾向于把所有谴责都加诸于自身。
霍妮认为,儿童因自我压抑而导致的无能为力感、恐惧、罪疚感等原因将以不同的程度,通过不同的组合方式发挥作用。现实情况中,由于儿童的体质不够强壮,经验也不丰富,在成年以前必须依赖自己的父母来满足成长的各种需求。此外,成人把儿童的无能为力感通常视为一种生物学事实,忽略了心理上的脆弱性。儿童在这种情境中,心中潜在的感情则是“因为我需要你,所以我必须压抑我对弟弟/妹妹的敌意”;来自父母直接的威胁、禁令、惩罚,或者大发雷霆等狂暴场面,直接导致儿童恐惧感的产生,进而使得儿童变得忧心忡忡,不敢表现出任何敌意,儿童的内心活动是“因为我怕你,所以我必须压抑我对弟弟/妹妹的敌意”。此外,来自父母或照看者的爱,也会成为儿童压抑敌意的另一个原因,因为孩子担心失去父母的爱,进而选择压抑自己的敌意。
根据霍妮的观点,个体自身内在的各种的敌对冲动,是诸如神经症产生的主要根源,而敌意乃是造成焦虑的主要心理力量。对敌意的过分压抑,就会在儿童心中引发一种“不受控制的有高度爆炸性的情感”。由于压抑并不意味着敌意和攻击的消失,它只是在人的意识里暂时隐身,使得儿童无法觉察到自己对同胞的敌视态度和情感。然而,这种受到压抑的冲动在更深的意识层面上仍旧发挥着作用。这种压抑作用的结果之一,就是导致儿童成年后患有种种神经症,比如焦虑、抑郁等。
因此,霍妮认为,在儿童心中“不断增长的、到处蔓延渗透的孤独感,以及置身于一个敌对世界中的无能为力的绝望感,这会凝固、具体化为一种性格态度。这种性格态度本身并不构成神经症,但它却是一块合适的肥沃土壤,从这块土壤中任何时候都可能生长出一种特定的神经症来。”[13]
2. 温尼科特的真假自体说
唐纳德·温尼科特(D.W.Winnicott)是著名的儿童精神分析师和儿科医生,也是英国精神分析客体关系学派的重要代表人物,他在医院工作40年间对近6万对母婴进行了咨询,具有大量的临床经验。温尼科特认为,儿童人格发展的结构包括真实自体(true self)和虚假自体(false self),两者都源于婴儿早期与环境的互动。婴儿自发性姿态是行动中的真实自体。只有真实自体才具有创造性,也只有真实自体才能感受到真实性。而虚假自体存在的结果就是非真实的感受,或者一种无用的感受。
虚假自体的开始定位于不够好(not good-enough)的母亲,这种母亲无法实现婴儿无所不能的需求,她反复地不能满足婴儿的自发性姿态(手势和姿势)所表达的需求;相反,这种母亲会用她自己的姿态来替代婴儿的自发性需求,婴儿被迫顺从母亲的姿态[14]。这种顺从将导致婴儿与其自体(self)的核心产生隔离,导致作为婴儿真正人格核心的自发性和创造性的发展受阻。婴儿人格的发展围绕一个空壳在进行,这标志着虚假自体的诞生。
虚假自体之所以能够存在,是因为它作为一种防御机制,是对外部现实的适应,是对婴儿内心的丧失的一种遮蔽,最终起到保护真实自体的作用。具体而言,当发生同胞冲突时,儿童通过服从环境的要求,或是通过一味迎合母亲以获得关注和认可,最终来掩藏和保护真实自体。尽管虚假自体具有一定积极作用,代表一种适应性的“社会礼节”,但是,长时间依赖虚假自体,会让个体产生一种不真实感或失败感,拥有极端的虚假自体的个体就会引发精神疾病或自杀等严重后果。
发展出虚假自体的儿童,往往会表现出身心与言行等方面的不一致。这些儿童看起来更快的迈向了成年化和社会化,像个“小大人”,但在实际生活中,往往会被他人觉得没有需要、不敢要求、缺少活力,甚至害怕表露出儿童天然的本能需求。比如,有研究[15]就指出“孔融让梨”这一教育故事存在一定的道德虚假性,“让”梨似乎是一种被迫的、顺从的虚假之举,这种行为产生的心理源头即是虚假自体。
三、提升家庭教育质量的精神分析学路径
国家“全面二孩”政策是否能达到社会或政府等最初期望,父母如何有效处理子女间的“同胞竞争和冲突”问题则是重要的影响因素,也是当代家庭教育的重要诉求。传统的孝悌教育观在当代的社会文化情境中逐渐显现出了不利之处,因此,亲子教育中重视尊重儿童的个性和天性,解放儿童的真实自体,提供基于抱持的促进性环境,做到不刻意教化并关注同胞间自发的思想、情绪和行为,则是增进亲子教育的心理学实现路径,也是当今家庭教育应有之义。
1.保护儿童的自发性,解放真实自体
弗洛姆(E. Fromm)认为,儿童最早要压抑的感觉之一便是敌视和厌恶。在二孩家庭中,由于同胞之间存在竞争关系,当需求发生冲突时,一方为了赢得资源或父母的爱,会对另一方产生敌视、厌恶和攻击行为。父母为了消除这种敌对反应,会采取各式各样的方式使儿童放弃自己真实情感的表达。中国的父母最擅长的就是孝悌教育,比如要谦让、爱护自己的兄弟姐妹,要听父母的话等。由于儿童的成长需要依赖周围环境,尤其是自己的父母,便不得不放弃表达自己的真实感觉。最终“教育的结果常常却是扼杀了自发性,外加的感觉、思想和愿望取代了原始的心理活动(所谓原始的并非指别人以前从未想到过的思想观念,而是指它生发于个人,是他自己活动的结果。)”[16]
所以,二孩父母要允许孩子说“不”,表达敌视、厌恶和攻击等真实感受。只有我们面对并接纳儿童真实的自体,才能赋予其成长的力量。真正的教育应在培养儿童真实自体的基础上促使他们自律与谦让,而非以外在的他律束缚和要求儿童。
2.父母要努力营造并维持“抱持”的支持性环境
在发生同胞冲突时,父母需要具备抱持(hoiding)的态度,如果因为自身对冲突的焦虑急于干预,可能会阻碍孩子成长的契机和自发性。因此这里的抱持有两重涵义,一是父母要抱持自己的焦虑,二是父母要抱持孩子的攻击性言语和行为。攻击性是儿童心理发展的动力之一,如果家庭能够提供包容性的环境,婴儿的攻击性会整合到人格之中,从而成为一种发展性力量。父母在教育的过程中,如果能允许儿童充分表达自己真实的想法,容忍儿童对同胞的敌视和攻击,儿童负性能量能够得到合理宣泄,进而会改变攻击的性质和方向,获得心理的发展,否则,会引发撒谎、偷窃等诸多不良后果。
同时,父母在家庭教育中要对儿童的需要做出积极的反应以提供充分安全、信任的心理氛围。当发生同胞竞争时,说明家庭中存在竞争物,此时父母应及时、恰当地满足儿童的需要,而不能仅仅通过教育,却忽视或抹杀儿童正常的身心需求。教育应该为儿童提供促进性环境,让儿童感觉到被爱,被关注和认可,进而产生积极的感受和行为。
3.还原儿童的本真,关注并强化正性信息
真实自体并非自私,其内涵就是允许孩子“说心里话”,展现真实的自我。现代教育要避免用道德框架绑架儿童,保护儿童的童真。二孩父母需要创造有利于孩子发展的促进性环境,对同胞冲突具有抱持的态度。事实上,每一次孝悌教育都是一次心理上的强化,强化儿童关注冲突的行为和观念。从积极心理学的角度来说,二孩父母需要多关注孩子之间自发的友爱和分享行为,引导孩子关注正性信息,比如,积极的想法、积极的情绪、积极的行为结果等。
参考文献:
[1] Noller, P. Sibling Relationships in Adolescence: Learning and Growing together[J]. Personal Relationships, 2005, 12:1–22.
[2] Downey, D. B., & Condron, D. J. Playing Well with Others in Kindergarten: The Benefit of Siblings at Home. Journal of Marriage and Family, 2004, 66:333–350.
[3] Yucel, D., & Yuan, A. V. Do Siblings Matter? The Effect of Siblings on Socio-emotional Development and Educational Aspirations among Early Adolescents[J]. Child Indicators Research, 2015, 8:671–697.
[4][6] Buist, K. L., & Vermande, M. Sibling Relationship Patterns and Their Associations with Child Competence and Problem Behavior[J]. Journal of Family Psychology, 2014, 28:529–537.
[5] 陈斌斌、赵语、韩雯等.手足之情:同胞关系的类型、影响因素及对儿童发展的作用机制[J].心理科学进展,2017,25(12):2168-2178.
[7] Tippett, N., & Wolke, D. Aggression between Siblings: Associations with the Home Environment and Peer Bullying[J]. Aggressive Behavior, 2015, 41:14–24.
[8] McHale, S. M., Updegraff, K. A., Jackson-Newsom, J., Tucker, C. J., & Crouter, A. C. When does Parents' Differential Treatment have Negative Implications for Siblings? [J], Social Development, 2000, 9:149–172.
[9] 杨杰. 儒、道论“和”之两系三义及其当代意义[J].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2:69-74.
[10] 王书田.传统孝悌道德和孝悌教育[J].北京教育学院学报,1997,1:20-26.
[11] McGuire, S., Manke, B., Eftekhari, A., & Dunn, J. Children’s Perceptions of Sibling Conflict During Middle Childhood: Issues and Sibling (dis)Similarity[J]. Social Development, 2000, 9:173–190.
[12] [13] 卡伦·霍尼.我们时代的神经症人格[M].冯川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11:56-60.
[14] 唐纳德·温尼科特.成熟过程与促进性环境:情绪发展理论的研究[M].唐婷婷 等译. 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129.
[15] 王礼军. 真假自体对“孔融让梨”的新诠释及其教育启示[J]. 基础教育,2015,12(5):22-27.
[16] 艾里希·弗洛姆. 逃避自由[M]. 刘林海 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5: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