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惩罚”要慎用
四年级学生小林,长得胖乎乎的,细长的小眼睛总是含满了笑,善于、乐于与教师交流,对待学习却毫不在乎,有一个小他一岁的妹妹在同一班。近来,小林突然紧张起他的分数了。期末综合练习后,总是跟着我问:“老师,我考了多少分?”
“不知道。”
“这次考不好就死了。”
“是不是成绩差了要挨打?”
“哼!他们才不打我呢!比打我还惨。他们当我是透明的,早上你想起床就起床,不起来也不会叫你,我喊他们也不理……”小林一口气讲出了他的感受。
“那爸爸妈妈会不会这样对你妹妹呢?”
“她不会考得像我那么差。”小林很无奈。
这种心理惩罚技术,在学校和家庭教育中经常被用。“使用心理而非生理上的惩罚技术,即表明或威胁不给予认可的方法,由此引起的将是儿童的理解而不是愤怒”, 在发展心理学上被当作一个好的建议提供给
但不论是教师还是家长,采用“心理惩罚”时都需慎重:
1、“冷方热法”看对象。以“冷”相待孩子之前,需要清楚了解孩子(学生)本身的性格特点、出现行为不良或学业不良的真正原因。对于性格内向、情绪不稳定、有焦虑或忧郁倾向的孩子,或者,确是由于个人能力导致的学业不良的孩子,都不适合这种“冷淡对待”的心理惩罚方法。像小林这种,智力正常,性格活泼,乐于交流,只是因为反复的“批评表扬”,或者多次的“正面说服”,这些正负强化都不足以消除不良行为,或不足以强化良好行为时,这种冷处理的方法可能会很有效。
2、“冷淡程度”要适宜。让孩子明确知道被冷淡对待的原因
3、“此冷彼热”讲默契。对孩子实施“冷淡处理”时,要加强家校之间的沟通联系,学校教育“冷”的时候,家庭教育要“热”,家长给孩子引导、支持、鼓励,以纠正不良行为,产生良好行为,尽快达到教育的效果,从而解除心理处罚。反之亦然。
心理惩罚给受罚者(孩子)以不良的心理体验,加强了不良行为后果与厌恶刺激之间的联系,可以有效地制止不良行为的产生,有着积极的一面。但同任何一种教育方法一样,心理惩罚也要慎用善用巧用,否则,不仅没有效果,甚至会给孩子留下不良的负面影响,引发其他身心问题。